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各地教育---要切实做好营养---计划---学生的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系统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受益学生人数准确无误,健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虚报冒领行为。财政的---要按规定合理安排并及时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校要遵循“专款---、及时结算、年度平衡”原则,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基础标准。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教育---和学校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定期公布资金明细账目、原材料采购、配餐标准、带量食谱及用餐学生的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教育行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招待费等行为,---依规严肃惩处,---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存在食品安全---,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等级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明厨亮灶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四)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责任追究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及其---不---或---不力,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不好的影响,---追究负有责任的有关---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学校不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或执行不力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未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投入、落实---负责制、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学校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抽查考核不合格或未履行相关职责,未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厨亮灶要求,违反食品采购贮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五)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机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购餐制度,---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杜绝浪费 兴新食尚
节约是---的传统美德,食物资源---、来之不易,应勤俭节约,珍惜食物,杜绝浪费。应按需选购食物,备餐适量,提倡分餐不浪费。在外点餐要根据人数确定多少,集体用餐时采取分餐制和简餐,文明用餐,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在家吃饭,与家人一起分享食物和享受亲情。食物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如果遭受致病性微生物、寄生有害物和有毒有害等物质的污染,可导致食源性---,威胁人体健康。同时,食物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也会多产生垃圾,造成能源上的循环消耗,加大生态环境成本。因此,选择新鲜卫生的食物、当地当季的食物;学会阅读食品标签、合理储藏食物、采用适宜的烹调方式,是提高饮食卫生水平,减少消耗环节的浪费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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